听过某相声艺人说过这样的一段话,钱财乃身外之物,哪怕你有一张唐伯虎的画价值连城,只要你不销毁它,对于你来说你就是一个过客。这幅画你只是曾经拥有而非天长地久,但凡想天长地久就要临终前销毁了它。起初我感觉说的很有道理,以至于我陷入了旋涡,自己喜欢的东西是不是都要销毁了才属于自己。
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好长的一段时间,我最终把这个问题总结为曾经拥有和天长地久哪个更重要。对于整个地球甚至整个宇宙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过客,想天长地久的陪伴是不可能的。我们都是这个宇宙中曾经拥有的东西,何必天长地久呢?
让我想到最多的就是我自己的孩子,孩子成家之前这段时间我能够曾经拥有就已经可以满足了,不应该去考虑天长地久,不可能守候孩子一辈子,不可能陪伴孩子一辈子。在他年少的这段时间照顾好他,教育好他就是作为父母最大的幸福了。儿孙自有儿孙福,等孩子们长大了,成家了就应该放手。到那个时候去享受曾经拥有的那段美好时光也是很幸福的。
反过来就想到这个相声艺人说的唐伯虎的画,无论你是花多少价钱买到手了,在自己手里曾经拥有的这段时间可以使你感到快乐就可以了。不要去破坏它,让他下一个继承者继续感受到快乐,传递快乐是艺术品本身的一大幸事。
关于这个问题我自己是想通了,那么大家有什么看法也可以在下面留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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